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
實施主體 | 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次 | ||||
法定辦結時限 | 20 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20 個工作日 | ||||
辦理地點 |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處(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40號),30路、301路公交線路經停,可在云開苑公交站點上/下車,向東50米。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理業務(預約服務除外)。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行使層級 | 自治區級 |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責任處(科室) | 無 | ||||
數量限制 | 無 | 業務辦理系統 | 專業系統 | ||||
事項狀態 | 在用 | 事項版本 | 3 |
基本編碼 | 002014006015 | 實施主體編碼 | 11640000010065123A | ||||
實施編碼 | 11640000010065123A2002014006015 | 業務辦理項編碼 | 11640000010065123A200201400601501 |
通辦范圍 | 未實現通辦 | 中介服務 | 否 | ||||
聯辦機構 | 無 | 委托授權類型 | 審批決定權 | ||||
辦理形式 | ,網上辦理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
進駐政務大廳形式 | 分廳辦理 | 不進駐理由 | 無 |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 無 | ||||
是否網辦 | 是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互聯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
網辦地址 | 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否 | ||||
是否支持自主終端辦理 | 否 | 辦理公示 | 寧夏政務服務網 |
審批結果類型 | ,無 | 審批結果名稱 | 無 | ||||
審批結果樣本 | 無 | 年審年檢 | 無 |
咨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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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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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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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規范性文件】《關于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 一、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 第七條:參保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跨省流動的、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按以下流程辦理:……(二)轉移接續申請。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補辦……。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 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
受理范圍
服務對象 | 自然人或法人 | ||||||
面向自然人事項主題分類
面向法人事項主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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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社會保障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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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辦理社保 |
受理條件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轉移。 |
是否收費
是否可不見面辦理 | 是 | |||
不見面實現路徑 | 實現流程 | 材料收取方式 | 審批結果送達方式 | 快遞費用承擔 |
全程網辦方式 | 申請人進行網上申報,并將申請材料電子化后,提交審核部門預審。審核部門預審通過后,進行網上受理辦理,作出審批決定,審批結果通過電子、快遞或主動上門等方式送達。 | 電子收取 | ,快遞送達,代辦送達,電子送達 | 申請人自行承擔 |
備注 |
1.申請人選擇“不見面”方式辦理事項的,請詳細填寫快遞送達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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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理深度 | 五級(★★★★★) | |||
實現方式 | 該事項已經實現全程網辦,申請人可以通過網絡提交和補正相關申請信息和材料,受理通過后直接進入辦理程序,作出審批決定后,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支付繳費后,電子送達或快遞代辦送達證書結果。(網上公開、網上下載→網上預審→網上受理辦理→電子\快遞送達) |
本事項屬于五星級事項,可全程網辦事項,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若您通過網上申請,不到現場(不見面)就可辦結。
程序 | 責任處(科室) | 審查內容 | 審查標準 | 審查方式 | 辦理時限 |
受理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機關養老經辦大廳 |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告知權力救濟渠道。對申請材料齊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書》。(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 |
書面審查 |
不計算在辦理期限內 |
審查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機關養老經辦大廳 |
機關養老經辦大廳工作人員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匯總意見。 |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 |
書面審查 |
自受理后第10個工作日完成 |
決定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機關養老經辦大廳 |
機關養老經辦大廳工作人員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 |
書面審查 |
自受理后第20個工作日完成 |
送達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機關養老經辦大廳 |
結果 |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 |
結果送達 |
不計算在辦理期限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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